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明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
原文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等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等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第二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3.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
2023年留抵退税如下: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在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在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
2023年最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降低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分别降低1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 02.继续实施边销茶免税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起,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的见附件)和经销企...
3.所有单独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均可享受免征的优惠,可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
1.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对指标有异议怎么办?纳税信用复核 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