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是关于贪污罪的规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按侵占罪的逻辑,首先是共同财物的所有权,其次是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廉洁性。《刑法修正案》九对其进行了细化规定。法律分析”贪污罪...
第382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383条第一款第一项: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
刑事诉讼法没有382条,只到290条。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382条。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抗诉的以外,人民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
2、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82条-396条)第382条贪污罪、第384条挪用罪、第385条受贿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88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条行贿罪、第390条之一为利用影响力行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刑法从382条至386条的15个条文中,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各种具体罪名和处罚规定,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包括:贪污罪、...
对此,中国刑法试图在分则中加以解决,例如,第382条“贪污罪”第3款规定“与前2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而正如前面所介绍的一样,日本刑法专门设置了第65条。第65条第1项规定,“在加功于基于犯人...
少数法例,具体犯罪条文只规定罪状和罪名,或者只规定法定刑。如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
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