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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了认购合同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29 02: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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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了认购合同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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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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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书还有用吗

有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书还有用吗

有购房合同和商品房认购书在某些情况下仍然有用。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购房合同和商品房认购书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文件。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约定,包括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产权归属等重要事项,是双方权益的保障。而商品房认购书则是在购房者决定购买房屋之前,与开发商签订的一种意向书,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购买房屋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等。

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商品房认购书能够帮助购房者了解开发商的背景和信誉,避免购买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风险。此外,认购书还可以作为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的依据,帮助购房者争取到更好的优惠和条件。

然而,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商品房认购书的用处就相对较小了。因为购房合同已经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问题,可以根据购房合同进行解决。

综上所述:

有购房合同和商品房认购书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仍然有用。商品房认购书作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意向书,能够帮助购房者了解开发商的背景和信誉,协商具体的购买条件和要求,并作为意向书为购房者争取到更好的优惠和条件。但一旦签订了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的用处就相对较小了,因为购房合同已经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吗

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
认购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表示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签了认购合同后退房的流程如下: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吗

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
认购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表示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签了认购合同后退房的流程如下: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吗

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
认购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表示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签了认购合同后退房的流程如下: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买商品房,签合同后认购书要退还给开发商吗?

不需要。购房合同签订了,认购书实际就没有用了。但是为了保存证据,还是留在自己手上比较好。
法律分析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认购书一般认为是预约合同,没有写明签订合同时间的,并不必然无效。双方可以补充协议 ,或在认购商品房开盘时,认购方即可以要求签订商品房预售或买卖合同。对认购协议而言,缴纳定金的日期与协议签订日期是可以印证的。按相关规定,只有违反了法律和行*规的效力性规定的合同或条款,才是无效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规定时间内交首付,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对于签订的合同,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则应当向未违约方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购买商品房,签合同后认购书要退还给开发商吗?

不需要。购房合同签订了,认购书实际就没有用了。但是为了保存证据,还是留在自己手上比较好。
法律分析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认购书一般认为是预约合同,没有写明签订合同时间的,并不必然无效。双方可以补充协议 ,或在认购商品房开盘时,认购方即可以要求签订商品房预售或买卖合同。对认购协议而言,缴纳定金的日期与协议签订日期是可以印证的。按相关规定,只有违反了法律和行*规的效力性规定的合同或条款,才是无效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规定时间内交首付,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对于签订的合同,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则应当向未违约方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的区别是:
(一)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的区别是:
(一)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合同的内容一般也符合法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因此认购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丢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综上所述,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合同的内容一般也符合法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因此认购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丢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综上所述,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买房子签了认购书可以退吗


买房子签了认购书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在填写卖方信息的时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自己认购的房子的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一般情况下,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认购书包含哪些内容?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即购房者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屋的基本情况。
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3、开发商销售资质。
认购书中应当有房屋的属性(现房或期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等内容。
4、价款与付款方式。
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货款或其他方式)。
5、定金。
在认购书中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买房子签了认购书可以退吗


买房子签了认购书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在填写卖方信息的时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自己认购的房子的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一般情况下,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认购书包含哪些内容?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即购房者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屋的基本情况。
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3、开发商销售资质。
认购书中应当有房屋的属性(现房或期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等内容。
4、价款与付款方式。
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货款或其他方式)。
5、定金。
在认购书中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买房子签了认购书可以退吗


买房子签了认购书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在填写卖方信息的时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自己认购的房子的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一般情况下,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认购书包含哪些内容?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即购房者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屋的基本情况。
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3、开发商销售资质。
认购书中应当有房屋的属性(现房或期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等内容。
4、价款与付款方式。
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货款或其他方式)。
5、定金。
在认购书中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认购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认购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认购协议书 篇1

  签约时间:年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地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楼 层 室;预测建筑面积 ㎡,单价元/㎡; 房屋总房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二、认购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三、认购房产确认条款:

  1、乙方经对甲方所开发的 楼盘作了充分了解和选择,乙方对购买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有购买意向,自愿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乙方须在付清首付款元且在年月 日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3、乙方已知悉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部内容并按照该内容签字;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相应房款,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办理合同签定事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5、乙方应如实填写通讯地址,确保甲方能够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地址不实或联络不上等情况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月 日

  委托人: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2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 项目中的第 楼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阁楼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认购双方当事人:

认购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 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

  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

  1.基金认购

  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

  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

  1.3 委托投资期为 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

  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

  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本协议的无效不影响第3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5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银行账户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向该账户汇入认购款项;

  1.6其他本协议未约定的诸如: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事项,待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募集完毕,各方出资人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后,各种事项的约定以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

  2.1签署本协议书的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书而获得的与下列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次基金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照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书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2.3本协议效力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各行其责。任何一方因违反

  本协议书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2本协议书签署后,如乙方届时不参与正式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或不按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期限将认购金额全额汇入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签署的基金认购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3.3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其他约定

  4.1在包括乙方在内的投资者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数达到 万人民币时,或者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投资者将共同签订最终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用于工商设立登记;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将以本协议书为基础,即本协议书内容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个别条款不一致时,将以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管理协议等为准。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与管理协议的版本送达乙方,乙方同意按不低于上述相关协议版本条件,在第1条第4款约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参与签署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本协议书均即为无效;

  4.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3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备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认购协议书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内部认购协议书内部认购协议书。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5

  甲方: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XXXXXX 电话

  乙方: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指定联系人: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咨双方共同信守。

  1、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XXXXXXX商品房(商业用房、住宅、车库)一套;房号: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 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面积以测绘公司最终实测为准)_____

  成交单价:__________元/平方米, 成交总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公积金、银行)贷款_____元,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付_____ 元整,剩余首付款__________ 元整于_____月_____ 日前交清。 如乙方改变付款方式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3、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签约时间请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交清。

  5、双方在签订该认购协议后,须按规定的签约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应付之签约款及其它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乙方选定的商品房由甲方另行出售,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按已付房款的10%向甲方交纳退房手续费。

  6、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定金直接抵做房款。

  7、买卖条款以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效力终止。

  甲方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客服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XXXXXXX营销中心

认购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认购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认购协议书 篇1

  签约时间:年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地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楼 层 室;预测建筑面积 ㎡,单价元/㎡; 房屋总房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二、认购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三、认购房产确认条款:

  1、乙方经对甲方所开发的 楼盘作了充分了解和选择,乙方对购买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有购买意向,自愿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乙方须在付清首付款元且在年月 日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3、乙方已知悉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部内容并按照该内容签字;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相应房款,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办理合同签定事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5、乙方应如实填写通讯地址,确保甲方能够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地址不实或联络不上等情况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月 日

  委托人: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2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 项目中的第 楼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阁楼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认购双方当事人:

认购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 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

  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

  1.基金认购

  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

  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

  1.3 委托投资期为 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

  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

  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本协议的无效不影响第3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5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银行账户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向该账户汇入认购款项;

  1.6其他本协议未约定的诸如: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事项,待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募集完毕,各方出资人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后,各种事项的约定以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

  2.1签署本协议书的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书而获得的与下列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次基金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照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书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2.3本协议效力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各行其责。任何一方因违反

  本协议书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2本协议书签署后,如乙方届时不参与正式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或不按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期限将认购金额全额汇入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签署的基金认购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3.3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其他约定

  4.1在包括乙方在内的投资者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数达到 万人民币时,或者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投资者将共同签订最终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用于工商设立登记;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将以本协议书为基础,即本协议书内容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个别条款不一致时,将以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管理协议等为准。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与管理协议的版本送达乙方,乙方同意按不低于上述相关协议版本条件,在第1条第4款约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参与签署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本协议书均即为无效;

  4.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3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备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认购协议书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内部认购协议书内部认购协议书。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5

  甲方: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XXXXXX 电话

  乙方: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指定联系人: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咨双方共同信守。

  1、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XXXXXXX商品房(商业用房、住宅、车库)一套;房号: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 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面积以测绘公司最终实测为准)_____

  成交单价:__________元/平方米, 成交总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公积金、银行)贷款_____元,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付_____ 元整,剩余首付款__________ 元整于_____月_____ 日前交清。 如乙方改变付款方式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3、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签约时间请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交清。

  5、双方在签订该认购协议后,须按规定的签约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应付之签约款及其它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乙方选定的商品房由甲方另行出售,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按已付房款的10%向甲方交纳退房手续费。

  6、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定金直接抵做房款。

  7、买卖条款以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效力终止。

  甲方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客服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XXXXXXX营销中心

认购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认购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认购协议书 篇1

  签约时间:年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地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楼 层 室;预测建筑面积 ㎡,单价元/㎡; 房屋总房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二、认购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三、认购房产确认条款:

  1、乙方经对甲方所开发的 楼盘作了充分了解和选择,乙方对购买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有购买意向,自愿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乙方须在付清首付款元且在年月 日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3、乙方已知悉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部内容并按照该内容签字;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相应房款,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办理合同签定事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5、乙方应如实填写通讯地址,确保甲方能够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地址不实或联络不上等情况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月 日

  委托人: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2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 项目中的第 楼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阁楼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认购双方当事人:

认购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 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

  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

  1.基金认购

  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

  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

  1.3 委托投资期为 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

  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

  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本协议的无效不影响第3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5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银行账户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向该账户汇入认购款项;

  1.6其他本协议未约定的诸如: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事项,待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募集完毕,各方出资人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后,各种事项的约定以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

  2.1签署本协议书的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书而获得的与下列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次基金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照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书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2.3本协议效力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各行其责。任何一方因违反

  本协议书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2本协议书签署后,如乙方届时不参与正式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或不按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期限将认购金额全额汇入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签署的基金认购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3.3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其他约定

  4.1在包括乙方在内的投资者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数达到 万人民币时,或者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投资者将共同签订最终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用于工商设立登记;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将以本协议书为基础,即本协议书内容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个别条款不一致时,将以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管理协议等为准。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与管理协议的版本送达乙方,乙方同意按不低于上述相关协议版本条件,在第1条第4款约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参与签署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本协议书均即为无效;

  4.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3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备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认购协议书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内部认购协议书内部认购协议书。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5

  甲方: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XXXXXX 电话

  乙方: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指定联系人: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咨双方共同信守。

  1、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XXXXXXX商品房(商业用房、住宅、车库)一套;房号: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 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面积以测绘公司最终实测为准)_____

  成交单价:__________元/平方米, 成交总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公积金、银行)贷款_____元,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付_____ 元整,剩余首付款__________ 元整于_____月_____ 日前交清。 如乙方改变付款方式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3、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签约时间请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交清。

  5、双方在签订该认购协议后,须按规定的签约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应付之签约款及其它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乙方选定的商品房由甲方另行出售,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按已付房款的10%向甲方交纳退房手续费。

  6、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定金直接抵做房款。

  7、买卖条款以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效力终止。

  甲方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客服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XXXXXXX营销中心

认购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认购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认购协议书 篇1

  签约时间:年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地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楼 层 室;预测建筑面积 ㎡,单价元/㎡; 房屋总房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二、认购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三、认购房产确认条款:

  1、乙方经对甲方所开发的 楼盘作了充分了解和选择,乙方对购买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有购买意向,自愿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乙方须在付清首付款元且在年月 日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3、乙方已知悉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部内容并按照该内容签字;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相应房款,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办理合同签定事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5、乙方应如实填写通讯地址,确保甲方能够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地址不实或联络不上等情况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月 日

  委托人: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2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 项目中的第 楼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阁楼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认购双方当事人:

认购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 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

  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

  1.基金认购

  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

  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

  1.3 委托投资期为 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

  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

  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本协议的无效不影响第3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5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银行账户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向该账户汇入认购款项;

  1.6其他本协议未约定的诸如: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事项,待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募集完毕,各方出资人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后,各种事项的约定以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

  2.1签署本协议书的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书而获得的与下列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次基金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照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书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2.3本协议效力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各行其责。任何一方因违反

  本协议书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2本协议书签署后,如乙方届时不参与正式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或不按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期限将认购金额全额汇入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签署的基金认购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3.3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其他约定

  4.1在包括乙方在内的投资者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数达到 万人民币时,或者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投资者将共同签订最终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用于工商设立登记;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将以本协议书为基础,即本协议书内容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个别条款不一致时,将以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管理协议等为准。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与管理协议的版本送达乙方,乙方同意按不低于上述相关协议版本条件,在第1条第4款约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参与签署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本协议书均即为无效;

  4.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3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备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认购协议书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内部认购协议书内部认购协议书。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5

  甲方: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XXXXXX 电话

  乙方: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指定联系人: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咨双方共同信守。

  1、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XXXXXXX商品房(商业用房、住宅、车库)一套;房号: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 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面积以测绘公司最终实测为准)_____

  成交单价:__________元/平方米, 成交总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公积金、银行)贷款_____元,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付_____ 元整,剩余首付款__________ 元整于_____月_____ 日前交清。 如乙方改变付款方式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3、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签约时间请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交清。

  5、双方在签订该认购协议后,须按规定的签约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应付之签约款及其它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乙方选定的商品房由甲方另行出售,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按已付房款的10%向甲方交纳退房手续费。

  6、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定金直接抵做房款。

  7、买卖条款以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效力终止。

  甲方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客服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XXXXXXX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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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

房屋买卖合同了认购合同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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