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签
合同的流 程是:1 、当事人 进行磋商 ,提供与 订立合同 有关的基 本事实和 情况;2 、合同的 内容由当 事人约定 ,一般包 括房屋、 价款、履 行期限等 ;3、当 事人可以 采用书面 形式订立 合同;4 、合同自 承诺生效 时成立。 4、合同 自承诺生 效时成立 。tex t_4J vUu卖 房子怎么 签订房屋 合同卖房 子怎么签 订房屋合 同卖房子 签订房屋 合同,首 先甲乙丙 三方要确 定甲方房 屋是否有 查封,或 者房屋是 否为无法 上市交易 的类型, 然后双方 或者三方 敲定房子 成交价格 ,定金数 额和给付 方式,并 约定各方 违约责任 赔付方式 ,最后进 行房屋交 付。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关于房产买卖的条款有哪些?
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只有大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才能享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合同的签订对双方来说都是势在必行的,不过有的朋友之前也没有见过房屋买卖合同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更不知道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关于房产买卖的条款有哪些?那今天大家就一起来认识了解下。
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
1、房屋付款的方式以及总的房款数目。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分几次缴纳完毕,这些自己都要弄懂。
2、进*屋买卖的双方身份证明的内容,填写证件信息、婚姻信息,这些都要审视一遍。
3、税费的缴纳承担办法。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标记清楚。
4、房屋的相关信息,例如房屋的建筑面积、住宅类型、房屋产权年限、装修质量、屋内陈设(如果是毛坯房就没有这方面问题)等实际信息,还有相关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的结算由房屋的原产权人负责缴纳清楚,并有相关的做为依据。
5、在合同起效以后,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以及其他没有详尽的补偿协议。双方认为没有异议,就可以确认签字了。
关于房产买卖的条款有哪些?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有关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
2、有关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其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4、有关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有关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有关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
7、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8、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关于房产买卖的条款有哪些?
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只有大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才能享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合同的签订对双方来说都是势在必行的,不过有的朋友之前也没有见过房屋买卖合同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更不知道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关于房产买卖的条款有哪些?那今天大家就一起来认识了解下。
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写?
1、房屋付款的方式以及总的房款数目。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分几次缴纳完毕,这些自己都要弄懂。
2、进*屋买卖的双方身份证明的内容,填写证件信息、婚姻信息,这些都要审视一遍。
3、税费的缴纳承担办法。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标记清楚。
4、房屋的相关信息,例如房屋的建筑面积、住宅类型、房屋产权年限、装修质量、屋内陈设(如果是毛坯房就没有这方面问题)等实际信息,还有相关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的结算由房屋的原产权人负责缴纳清楚,并有相关的做为依据。
5、在合同起效以后,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以及其他没有详尽的补偿协议。双方认为没有异议,就可以确认签字了。
关于房产买卖的条款有哪些?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有关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
2、有关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其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4、有关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有关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有关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
7、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8、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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