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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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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

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可以要求赔偿。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若是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民法典的要求的,供货方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购货方可以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货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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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可以要求赔偿。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若是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民法典的要求的,供货方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购货方可以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货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可以要求赔偿。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若是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民法典的要求的,供货方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购货方可以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货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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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

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可以要求赔偿。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若是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民法典的要求的,供货方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购货方可以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货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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