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受理原告的诉讼申请后,在开庭审理案件三天前会通知案件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和地点,而在审理之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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