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更换物业公司业主是否需要同意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8:05:06
文档

更换物业公司业主是否需要同意

法律分析:更换物业公司业主需要经过业主。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由专有部分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择和解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资金;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更换物业公司业主需要经过业主。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由专有部分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择和解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资金;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法律分析:更换物业公司业主需要经过业主。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由专有部分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择和解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资金;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更换物业公司业主是否需要同意

法律分析:更换物业公司业主需要经过业主。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由专有部分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择和解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资金;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