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就无效,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一、是可以解除担保合同的,是什么意思
主合同解除时,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原因在于,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
二、哪些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以下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未实际交付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的,不得适用定金罚款;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即使当事人已经交付并收到定金,定金罚款也不能适用。但当事人可以同意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的定金合同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定金合同可以解除吗?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定金合同。定金是指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约定由一方预先支付约定数额货币给对方作为担保,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定金合同是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定金合同也随之无效或被撤销。主合同因解除或其他原因消灭时,定金合同也归于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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