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第二次醉驾的刑罚应根据情况从重处罚,但不能超过法定最高刑期。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具体刑罚取决于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限制至酒醒,并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如果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则将追究刑事责任并终生禁驾。无论是一次还是二次醉驾,判刑标准都不能超过法定最高刑期。
法律分析
一、驾驶员第二次醉驾怎么判刑?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任何刑事犯罪活动的判刑标准都不能超过法定最高刑期,所以,单纯的醉驾不能因为驾驶员是二次醉驾就直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驾驶员5年之后在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又二次醉驾,也只能按照最佳的最高量刑期处罚。
结语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驾驶员第二次醉驾的刑罚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造成交通事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等情形,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同时,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及到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将会受到数罪并罚的处罚。对于被告人的判罚,还会考虑其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总之,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对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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