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拒绝调解的,不得强迫;如果试图再次调解的,仍然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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