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轻伤应当二十四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