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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住宅可以继承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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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住宅可以继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村民和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的农村住房结果不同。如果该村村民因继承而获得多套房屋,原则上不予处理。村民可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也可以保持原状,但不能重建。房屋损坏后,剩余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一、农村村民的房屋一户只能有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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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村民和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的农村住房结果不同。如果该村村民因继承而获得多套房屋,原则上不予处理。村民可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也可以保持原状,但不能重建。房屋损坏后,剩余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一、农村村民的房屋一户只能有几处。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村民和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的农村住房结果不同。如果该村村民因继承而获得多套房屋,原则上不予处理。村民可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也可以保持原状,但不能重建。房屋损坏后,剩余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一、农村村民的房屋一户只能有几处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二、外来户买宅基地能过户吗

不合法,宅基地不能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坝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

(4)集体分配的福利性的住房建设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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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住宅可以继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村民和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的农村住房结果不同。如果该村村民因继承而获得多套房屋,原则上不予处理。村民可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也可以保持原状,但不能重建。房屋损坏后,剩余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一、农村村民的房屋一户只能有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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