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户口需要的手续为: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3、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最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对于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则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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