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上大学的应当构成冒名顶替罪,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顶替他人上大学涉嫌冒名顶替罪,处罚如下:
1、刑事处罚
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行政处罚
行为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民事处罚
行为人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侵犯被冒名者的受教育权、姓名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行为必须发生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
公民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等事项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境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入境证件。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2、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是指将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作为真实的身份证件而使用
使用是指使身份证件的内容处于相对方认识或者可能认识的状态。使用的方法没有限制,包括出示、提供等。但是,单纯提供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的,不宜认定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单纯携带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的,也不属于使用。
3、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是指将他人的身份证件当做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而使用
违反身份证件持有人的意志而使用的,显然属于盗用。盗用不是相对于身份证件的持有人而言,而是相对于验证身份的一方而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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