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可减刑,满足法定条件后,服刑2年可减刑。悔改或立功者,可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悔改并立功者,可减为13-18年有期徒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需包括减刑建议书、判决书、悔改或立功证明材料、评审鉴定表等。材料齐备即收案,不齐备则通知补充。
法律分析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只要满足法律的某些规定,无期徒刑也是可以减刑的。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拓展延伸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及适用范围分析
无期徒刑是一种严厉的刑罚,但在特定条件下,减刑是可能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无期徒刑可以根据罪犯的表现和改造情况,经过一定的时间后进行减刑。具体的减刑条件包括积极悔罪表现、参加劳动、学习和改造等。同时,减刑的适用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对于犯有特别重大罪行的罪犯,减刑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对于无期徒刑的减刑,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个人情况和刑罚的目的,确保公正和合理。
结语
无期徒刑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减刑,特定条件下罪犯的悔改和立功表现可以获得减刑机会。减刑案件需要包括减刑建议书、判决书、悔改和立功证明等材料,经过审查后才能决定是否减刑。无期徒刑的减刑应综合考虑罪犯的个人情况和刑罚目的,确保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