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一、鱼塘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新疆伊犁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疆伊犁规定的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征用楼房的话按照每平方米800到9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楼房是砖混结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630元到720元不等,葡萄凉房的补偿标准从每平方米240元到每平方米200元不等。
三、拆迁对室内附属装潢的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实行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居民房屋以及附属资产属个人所有,按照市场标准补偿给被拆迁农民。补偿标准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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