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有以下的4种处理办法:1、农户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双方要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3、乡镇不受理,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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