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不意味着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根据收入比例确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正当理由时可以要回;如果母方不尽抚养义务,父方可以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见。
法律分析
一、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能要回吗
女方放弃抚养权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回。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三、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孩子是不是必须随男方生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女方有能力抚养孩子,但是不想抚养孩子,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方面考虑,如果强行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很不利的,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孩子归男方抚养无疑更妥当。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表示自己愿意跟自己的父亲生活,孩子的抚养权就归男方。
结语
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仍需承担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除非女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此外,如果女方放弃抚养权有正当理由,例如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或存在虐待行为等,她可以要回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意见,如果母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是合理的。法院会尊重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愿意与父亲生活,抚养权会归属于父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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