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食品变质赔偿标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11 02:48:37
文档

食品变质赔偿标准

推荐度:
导读

最新《食品安全法》对农副食品变质赔偿标准进行了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食品安全标准包括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限量规定,以及食品添加剂、营养成分、标签说明等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变质、污染、含有有害物质、超过微生物毒素标准等情形。生产者或销售者一旦触犯食品安全法,赔偿金额至少为一千元。

法律分析

一、农副食品变质赔偿标准

最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因此,该规定比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了一千元的保底惩罚性赔偿和可选择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的规定,换言之,生产者或销售者一旦触犯食品安全法,其面临的赔偿金额至少为一千元。

二、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结语

根据最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进行经营的企业,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这一规定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提醒了生产者和销售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食品安全标准涵盖了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方面的限量规定,以及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腐败变质、含有有害物质、微生物超标、病死禽畜等情况,都需要严肃对待。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一百零八条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食品变质赔偿标准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