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法抚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包括递交诉讼状、通知被告、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判决宣告。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判断抚养权归属,如果男方没有正当理由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不会支持。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1、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子女抚养权。
2、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程序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9、如果是人民法院当初把抚养权判给了女方,说明法院也是经过综合裁定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认为由女方抚养孩子将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男方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请求变更抚养权的,除非女方同意,不然法院肯定不会支持。
结语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变更抚养权情形。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情形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子女愿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程序包括:递交诉讼状、送达被告、被告答辩状、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意见征询、判决宣告。若法院已判给女方抚养权,男方无正当理由请求变更,法院不会支持,除非女方同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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