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个人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中法院一般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夫妻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时法院如何分配共同债务?
在夫妻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分配共同债务。首先,法院会考虑债务的性质和来源,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法院会评估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和财产状况,以及离婚后的生活需求。在分配共同债务时,法院通常会采取公平原则,尽量使双方分担债务的责任。可能的分配方式包括:一方承担全部债务、按比例分担债务、约定分担债务等。此外,如果一方对债务承担了过大的责任,法院也可能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分配夫妻共同债务。
结语
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来分配共同债务。考虑债务性质、来源和夫妻的经济能力,法院将以公平原则为依据,尽量使双方分担债务责任。可能的分配方式包括一方承担全部、按比例分担或约定分担。如果一方承担过大责任,法院也可能要求补偿。总之,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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