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大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等处罚。强制戒毒程序包括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审批流程和相关文件的填写。
法律分析
一、吸食大麻违反了什么法
1、吸食大麻是属于吸毒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2、对吸毒者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且采取戒毒措施。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强制戒毒的程序有哪些
1、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戒毒情况,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原决定机关批准。
2、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必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6个月以上;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转到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戒毒康复,再回归社会。
3、是各分、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审批材料,报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法制部门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分、县(市)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4、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材料应当包括:《提前解除/延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诊断评估表》、《康复戒毒协议书》(复印件)。
5、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由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按一式五份填写,其中提供给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三份、本局法制部门存档一份、送本局禁毒部门备案一份。
结语
吸食大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吸毒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吸毒者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采取戒毒措施。强制戒毒程序包括投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诊断评估、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审批和备案等步骤。这些程序旨在帮助吸毒者戒除毒瘾,重返社会。根据法律规定,吸毒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四)发现假药或者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五条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四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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