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在Ukey版开票软件主界面,单击“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第二步:点选“销售方申请”,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开票日期,单击“下一步”。
第三步:先单击“保存”,再单击“上传”。
第四步: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单击“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第五步:设置本地传出路径,单击“下载”,下载成功,单击“确认”即可下载获得一个XML格式红字信息表文件。
第六步:单击“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
第七步:选择设置刚下载获得的红字信息表文件路径,单击“确定”。
第八步:单击“开具并打印”即可成功开具红字发票。
跨月开出红字发票没有任何影响的.
主管税务机关对该单位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单》,纳税人在收到信息单后应及时开具红字发票,一般的发票认证期限是自开票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有效,超过360日不能认证也不能申请开红字发票,所以在收到通知单后最好当月就把红字发票开出来,否则原来要红冲的发票超过360日内就不可以再开红冲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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