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可以不在发证原地补办,结婚证补办,可以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无法在非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证啊
结婚证丢了办理离婚证,如果只是一方丢了,用另一方的那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证。
如果两个人的都丢了,应当先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补办结婚证的办理地点是哪里
补办结婚证的办理地点是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请问离婚证补办的要求有哪些
受理离婚证补办申请的条件是:双方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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