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四年的罪犯,实际就应该服刑四年,同时应该包括判刑之前,实际被羁押的时间。
但是,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改造或有立功表现,可以得到减刑。
如果获得减刑的,则实际服刑的时间不会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即至少服刑两年以上。
一、通常减刑是如何认定的减刑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减刑,就是审查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
减刑的条件包括: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还有立功表现的。
减刑的认定标准:
1、减刑的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3、减刑的限度条件
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二、监狱怎么无期徒刑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对缓刑的有关规定,在服刑期间认真接受监规,悔改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犯罪活动、重大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或者对国家有其他贡献的,应当减刑。但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减刑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如果其本身是被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减刑后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
三、累犯判一年半能减刑吗
累犯判一年半满足一定条件的能减刑,但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的二分之一。根据法律规定,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累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