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法律规定因为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其中商品房、经济使用房以及房改房等都可以适用该规定。如果在审理时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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