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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22 19: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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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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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结果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调解协议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可以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怎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案件胜诉后,双方均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就生效了。如果一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的是,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东莞劳动仲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东莞劳动仲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东莞劳动仲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查询和了解被申请人人的相关财产线索;

2、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执行法院;

3、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5、冻结被申请人人银行账户、拍卖被申请人名下的房屋,待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结案。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劳动仲裁的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责任,那么受害方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在申请时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需要先写申请书,再者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自己的案件。

相关内容: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管辖地

一、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管辖地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意选择其中一个。

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具有优先权,即: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只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何时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保全吗?

为了保障以后能将足额收到所拖欠的工资,以防用人单位转移财产,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用人单位进行财产保全,且不需要担保。

人社部发〔2017〕70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规范裁审程序衔接(二)规范保全程序衔接。仲裁委员会对在仲裁阶段可能因用人单位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应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劳动者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仲裁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但并不是所有发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均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需要注意,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若是不在此范围之内。当事人要想解决纠纷,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诉讼。

法院强制执行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裁决、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在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先予执行为很多弱势的劳动者解了燃眉之急。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此外,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仲裁委员会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

劳动仲裁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若是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之中的内容,那么劳动仲裁胜诉的一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不得向仲裁机构提出该请求,只是由于仲裁机构是没有强制执行的资格的。

劳动仲裁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诸如因劳动争议等事由,提出仲裁请求之后,仲裁机构若是受理该请求,那么就会在限定的期限内开庭宣判并颁发裁定书。若是在裁定结束之后,败诉的一方在限定的期限内,并没有按照裁定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对方当事人是可以在整理裁定书等相关材料之后,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的。

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的,那么劳动者可以首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在劳动仲裁的裁决作出之后,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判决。

相关内容:劳动仲裁管辖地怎么确认

一、劳动仲裁管辖地怎么确认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意选择其中一个。

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具有优先权,即: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只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何时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保全吗?

为了保障以后能将足额收到所拖欠的工资,以防用人单位转移财产,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用人单位进行财产保全,且不需要担保。

人社部发〔2017〕70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规范裁审程序衔接(二)规范保全程序衔接。仲裁委员会对在仲裁阶段可能因用人单位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应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劳动者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仲裁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但并不是所有发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均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需要注意,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若是不在此范围之内。当事人要想解决纠纷,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诉讼。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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