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1 09:19:48
文档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推荐度:
导读

根据我国新《民法典》规定,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必须通过领取结婚证来确立。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存在多个差异,包括财产归属、互相扶养义务、继承权等方面。人民法院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离婚诉讼中会有不同处理方式。因此,结婚只有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合法手续才能构成合法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别的保护,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

(1)、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5)、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3、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也不同。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需要明确的是,结婚只有一个合法的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合法的手续,其它情况下都不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还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结语

根据我国新《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不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不是仅凭合同。事实婚姻的无效或被撤销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存在多个差异,包括财产归属、扶养义务和继承权利等。人民法院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因此,为保障自身权益,应明确合法婚姻的途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如有异议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