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迅速审查并立案,如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事实轻微,将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可申请复议。打架后可先申请伤情鉴定,如构成轻伤成立故意伤害罪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打架后可以先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成立故意伤害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绕过派出所直接起诉打架报案,法律程序是否可行?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程序要求报案后先向派出所报案,然后由派出所进行调查和处理。然而,如果您认为派出所不会妥善处理此案,您可以选择绕过派出所直接起诉。这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程序了解。您可以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指导。请注意,绕过派出所直接起诉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如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等方面。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请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意见。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您认为派出所不会妥善处理打架案件,您可以选择绕过派出所直接起诉。然而,这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程序了解。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以获取相关的法律意见和指导。请谨慎考虑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条 在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鉴定过程中,寻衅滋事,阻挠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扰乱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
(一)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有家属的;
(三)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当在监视居住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二条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二)便于监视、管理;
(三)保证安全。
公安机关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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