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检法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发现有违反应遵守的规定的,应及时报告监视居住决定机关,以便考虑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也有其解除、撤销和变更情形,其原因与取保候审相同,监视居住通常变更为逮捕。
对监视居住解除、撤销和变更时,也要制作有关文书,向有关个人和单位宣布和送达。
第五十八条 公检法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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