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10:36:10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转让出资的股东必须同属一公司。2,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3,要在转让股东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导读法律分析。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转让出资的股东必须同属一公司。2,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3,要在转让股东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转让出资的股东必须同属一公司。
2,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要在转让股东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转让出资的股东必须同属一公司。2,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3,要在转让股东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