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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清偿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04: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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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清偿是怎样规定的

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关于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2023年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为:公司的全部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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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关于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2023年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为:公司的全部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关于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2023年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为:公司的全部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咨询解答

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比例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然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指的是什么呢,企业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肓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清算后公司的债务要按照怎样的顺序清偿

法律咨询解答

清算后公司应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2、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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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该内容由 张孜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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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清偿是怎样规定的

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关于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2023年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为:公司的全部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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