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旨是指容留他人吸毒只针对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人,而不包括自己。容留他人吸毒可以是主动提供,也可以是被动提供,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法律分析
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的只能是指容留他人,是不包括自己的。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
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
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拓展延伸
容留吸毒罪中的共同犯与从犯之间的区别及适用条件
容留吸毒罪中的共同犯与从犯之间的区别及适用条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在刑法中,共同犯与从犯在罪责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共同犯是指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对犯罪行为具有共同的故意和目的。而从犯是指在犯罪行为中给予帮助、支持或者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在容留吸毒罪中,共同犯和从犯的适用条件是不同的。共同犯需要具备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数和共同的故意和目的。而从犯则是指在他人实施容留吸毒行为时提供帮助、支持或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对于共同犯,其罪责与主犯相同,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从犯则根据其在犯罪行为中的具体作用和程度来确定罪责。
因此,对于容留吸毒罪中的共同犯与从犯之间的区别及适用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和适用。只有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才能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罪责的判断准确、公正。
结语
容留他人吸毒罪中,容留的对象仅指他人,不包括自己。容留他人吸毒是指提供吸毒场所,可以主动或被动,有偿或无偿。共同犯与从犯在罪责上有明显区别,共同犯需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且具有共同故意和目的,而从犯是在他人实施容留吸毒时提供帮助或共同实施。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罪责的公正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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