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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家索赔食物中毒的方法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11:39:50
文档

向商家索赔食物中毒的方法

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采样并控制该餐馆的食品,同时向餐馆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三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进行调查处理、追查责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分析;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的人对该餐馆的食物进行采样,同时向餐馆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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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采样并控制该餐馆的食品,同时向餐馆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三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进行调查处理、追查责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分析;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的人对该餐馆的食物进行采样,同时向餐馆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采样并控制该餐馆的食品,同时向餐馆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三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进行调查处理、追查责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的人对该餐馆的食物进行采样,同时向餐馆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八条“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拓展延伸

食物中毒赔偿:维权途径与法律程序

食物中毒赔偿是指当消费者因食用商家提供的食物而导致中毒时,可以通过维权途径和法律程序来寻求赔偿。首先,消费者应尽快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就诊记录、药物收据等。其次,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如果商家不配合或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在法律程序中,消费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维权合法有效。维权途径与法律程序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保障,确保其权益得到维护和赔偿。

结语

针对该情况,建议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投诉,要求对该餐馆的食物进行采样,并向餐馆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进行调查处理。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商家不配合或拒绝赔偿,可以通过维权途径和法律程序寻求赔偿,包括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和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维权合法有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一条 转基因食品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六十六条 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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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家索赔食物中毒的方法

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采样并控制该餐馆的食品,同时向餐馆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三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进行调查处理、追查责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分析;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的人对该餐馆的食物进行采样,同时向餐馆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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