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拖欠工资:电话投诉劳动执法监察,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注意确认劳动关系,与单位协商补发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工资数额大可请律师打官司,追回拖欠工资。
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者维权:保障合法权益,追讨拖欠工资
劳动者维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动,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追讨拖欠工资。当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依法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维权不仅有助于个人权益的维护,也对整个劳动关系体系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结语
合理维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途径。若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无效,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需确保劳动关系事实,准备相关证据,并可寻求律师支持。维权不仅有助于个人权益保护,也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积极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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