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障碍等级鉴定机构有哪些工作障碍等级鉴定机构,即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一些中小企业称为劳动鉴定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多由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由市.县政府负责人负责。省.市.县三级劳动鉴定委员的责任范围各不相同:
(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责任范围: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相关政策、法规和规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县所属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根据有关规定对需要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部门的员工进行劳动鉴定。
(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四)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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