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被判刑受害人有权要求法院追缴或责令诈骗犯退赔。要注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被害人的财产被诈骗犯损坏,所以这种情况下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向法院提出参加诉讼的申请,以使自己参与到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获得退赔或财产返还。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不因为诈骗犯承担刑事责任就免除其退赔责任,属于被害人的财物依法应当退赔或返还,必要时被害人需要向法院提出《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赃物返还的法律规定和理解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在刑事诉讼中,绝大部分的案件均涉及到适用《刑法》第64条的规定对赃款赃物的返还与没收。对已经追缴或退赔的赃款赃物,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司法实践中,相关法律未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认定及处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赃款赃物的理解和认定存在分歧,因而对赃款赃物的认定及处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目前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的赃款、赃物的返还与没收是程序性的决定。对于赃款、赃物的返还还是没收,由各司法机关终局性裁决。对不当的返还与没收,当事人缺乏救济途径。
二、怎样才能够刑事和解
诈骗相关案件的涉案财物若被冻结,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对于属于被害人的财产,应当及时退还。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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