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不属于父母的房产,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不看别的。如果住房办理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了孩子名义房产证,此时住房产权发生了转移,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孩子)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父母过户给孩子房子的条件是:
1、必须要房屋产权人同意,并且,必须要产权的所有人同意才能办理过户登记。
2、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必须要房屋产权人即赠与人有直接关系。
3、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4、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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