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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9 18: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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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不构成事实婚姻、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视为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无法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存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结婚登记本身也代表着双方愿意接受婚姻关系的约束,双方共同生活互相支持,婚内取得的财产包含另一方的支持与付出,因而产生了对婚内财产的共同共有关系。但同居关系中是不产生共同共有关系的,如果同居关系解除,同居生活期间涉及到的财产首先看是否对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优先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按份共有来处理,也就是根据双方在取得财产时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份额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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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是不构成事实婚姻、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视为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无法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存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结婚登记本身也代表着双方愿意接受婚姻关系的约束,双方共同生活互相支持,婚内取得的财产包含另一方的支持与付出,因而产生了对婚内财产的共同共有关系。但同居关系中是不产生共同共有关系的,如果同居关系解除,同居生活期间涉及到的财产首先看是否对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优先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按份共有来处理,也就是根据双方在取得财产时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份额进行分割的。

如果是不构成事实婚姻、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视为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无法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存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结婚登记本身也代表着双方愿意接受婚姻关系的约束,双方共同生活互相支持,婚内取得的财产包含另一方的支持与付出,因而产生了对婚内财产的共同共有关系,

但同居关系中是不产生共同共有关系的,如果同居关系解除,同居生活期间涉及到的财产首先看是否对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优先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按份共有来处理,也就是根据双方在取得财产时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份额进行分割的。

因此,在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提醒当事人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相关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从而主张自己的财产利益;同时也建议当事人如果需要缔结婚姻关系,务必要进行结婚登记,维护自己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利益。

一、没有了结婚证要离婚,需要走怎样的程序

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不需要通过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法定的方式,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行为。因此离婚的必要前提就是,双方已经拥有了一段合法的、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就意味着双方在之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时候,男女双方并不存在法定的婚姻关系,当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如果双方在共同生活的期间,育有子女以及存有共同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分割共同财产以及判断子女的抚养权。具体来说,双方可以参照婚姻关系的相关制度,来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但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亲子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及时支付抚养费。

二、嫁妆属于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2021.1.1生效)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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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不构成事实婚姻、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视为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无法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存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结婚登记本身也代表着双方愿意接受婚姻关系的约束,双方共同生活互相支持,婚内取得的财产包含另一方的支持与付出,因而产生了对婚内财产的共同共有关系。但同居关系中是不产生共同共有关系的,如果同居关系解除,同居生活期间涉及到的财产首先看是否对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优先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按份共有来处理,也就是根据双方在取得财产时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份额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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