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商注册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公司拟定的经营范围;
3、公司股东与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申请原件;
4、公司股东、监事签署企业通知承诺书原件;
5、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明,法人照片一张;
6、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7、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8、注册场地租赁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9、如果有需要前置审批的业务,需要准备前置审批许可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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