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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处理试用期的员工?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12 0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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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处理试用期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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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试用期出现工伤如何应对?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员工享有相应权利,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保险。如发生工伤,单位应及时报案并对员工进行就医抢救。员工需保存病历、发票、用药清单等相关证据,并按规定申报工伤。工伤赔偿需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仲裁等程序。农民工需注意劳动关系的认定。

法律分析

试用期出现工伤如何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期间,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用人单位应该给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试用期期间出现工伤怎么办?

(一)报案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

一般由用人单位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四)赔偿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试用期期间出现工伤时,劳动者应立即报案并就医,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如病历、发票、用药清单等。工伤申报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如单位未及时提出申请,受伤职工可依法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仲裁等程序。对于农民工等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的人员,还需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仍享有相应权益,用人单位应为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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