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收到钱借款协议没有效,借款协议的出借人没有出借款项的,借款协议是不生效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一、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民间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当然,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欠条”、“借条”等形式进行,这也是简易借款协议的一种,但相对于借款合同过于简单,往往会为纠纷的解决留下后患。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因此,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二、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有效要求有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有效要求如下:
1、以现金支付的,借款人收到贷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网上贷款平台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的;
4、贷款人将特定资金账户的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取得实际支配权的;
5、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并实际履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三、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
借贷合意关键要素在于:一方向另一方作出借钱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支付款项,均不构成借贷。
2、借款的实际支付
借款合同的另一个要素即出借人实际支付了相关款项,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或一方出具借条,出借人并未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同样不能生效。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对这类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同样也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