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死刑犯刑后遗体可以处理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00:59:15
文档

死刑犯刑后遗体可以处理吗

死刑后的犯人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领取和处理。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领取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理(如火化等)。执行死刑的罪犯执行死刑后,无人接受或者家属拒绝接受,按照有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使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可以使用。一、无人收殡或家属拒绝收殡。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3、家属同意使用的。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下列事项。(一)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庭委托等内容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推荐度:
导读死刑后的犯人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领取和处理。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领取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理(如火化等)。执行死刑的罪犯执行死刑后,无人接受或者家属拒绝接受,按照有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使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可以使用。一、无人收殡或家属拒绝收殡。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3、家属同意使用的。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下列事项。(一)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庭委托等内容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死刑后的犯人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领取和处理。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领取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理(如火化等)。执行死刑的罪犯执行死刑后,无人接受或者家属拒绝接受,按照有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使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可以使用:

一、无人收殡或家属拒绝收殡;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3、家属同意使用的。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下列事项:

(一)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庭委托等内容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死刑罪犯的尸体或骨灰的处理应记录在卷中;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一)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附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对罪犯骨灰或者尸体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死刑犯刑后遗体可以处理吗

死刑后的犯人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领取和处理。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领取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理(如火化等)。执行死刑的罪犯执行死刑后,无人接受或者家属拒绝接受,按照有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使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可以使用。一、无人收殡或家属拒绝收殡。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3、家属同意使用的。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下列事项。(一)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庭委托等内容的,遗书、遗言记录应当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