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婚前出资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若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前部分视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法律分析
男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并离婚。如果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男方婚前出资购房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前购房部分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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