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期
间,工伤职 工所在单位 应该按月支 付原工资福 利待遇,停 工留薪期一 般不超过1 2个月,伤 情严重或者 情况特殊可 以延长,但 延长不得超 过12个月 。 工伤职 工评定伤残 等级后,停 发原待遇, 按照《工伤 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 享受伤残待 遇。 生活 不能自理的 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需要护理的 ,由所在单 位负责。 如果工伤职 工已评定伤 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鉴 定确认需要 生活护理的 ,由工伤保 险基金按月 支付生活护 理费。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工伤治疗和康复期间工资怎么给
职工治疗期间工伤有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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