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
1、依法履行公司设立义务,对因此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发起人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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